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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北省环境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

来源:发布时间:2023.02.13阅读量:503

冀环协〔2023〕7 号


各会员单位:

为充分发挥科技奖励对环保产业技术进步的促进作用,建立以企业为主体、市场为导向、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环保产业科技创新体系,促进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,支撑生态环境治理。我会按照《河北省环境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章程(试行)》的规定,在会员单位中开展2023年度河北省环境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征集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项目及项目完成人要求

(一)申报河北省环境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,应当达到以下要求:

1、技术成果依托的项目能使用清晰的概念、可靠的数据,真实、准确地反映科学原理及客观规律,技术方法可重复、可再现;

2、项目采用的工艺方法、核心或关键技术具有原创性或集成创新性,总体技术水平和技术经济指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;

3、列入政府科技计划的研发项目验收一年以上;单位自主研发的项目通过第三方科技评价或鉴定一年以上;

4、核心技术成果已经商业规模化应用一年以上,获得用户使用证明及效益证明;

5、提供的论文、著作等证明材料应已公开发表。

(二)申报项目完成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
1、在项目的总体技术方案设计中做出重要贡献;

2、在关键技术和疑难问题的解决中做出技术创新;

3、在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过程中做出重要贡献;

4、在技术产业化方面做出重要贡献。

(三)单个项目授奖人数不超过15人,授奖单位不超过7个。

二、申报材料要求

申报单位按照《河北省环境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书》(见附件2)要求,客观、如实、准确、完整填写。请于2023年6月30日前,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bhbcy@126.com中,纸质版一份加盖公章邮寄至我会秘书处。

通知及附件可从“河北环保产业网(http://www.hb65.cn)——协会通知”中下载。

三、联系方式

联 系 人:张洁  

联系方式:0311-83026767  

通讯地址:石家庄市槐安西路88号中苑商务大厦A座1212

 

附件:

1、《河北省环境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章程(试行) 》

2、《河北省环境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书》

3、《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》

 

河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

2023年2月13日

  • 附件1:河北环协环境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章程.docx 下载
  • 附件2 :环境技术进步奖提名书(2023年度).docx 下载
  • 附件3:承诺书.doc 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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